| 释义 | 一、办理离婚登记要经历哪些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要经历的程序如下: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单人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自愿离婚协议书;
 3.审查;
 4.登记;
 5.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
 办理离婚登记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如果想要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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