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人大代表入选标准是什么呢? 人大代表人选要具备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五好”标准:(1)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道德品行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社会形象。(3)履职能力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履职意愿强,能够较好履行人大代表职责。(4)表率作用好。爱岗敬业,勤勉尽责,能够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地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5)群众基础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本人不存在负面清单所列任何问题。 综上所述,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以上七种。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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