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哪些异同点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 累犯 有无影响;是否适用 假释 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几种。 1.参加劳动的待遇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 同工同酬 ;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 2.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3.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 法律咨询 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网 在线律师 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