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世的人身份证还能用吗 |
释义 | 人死亡后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户口注销,身份证自然不能用。 一、人死了可以不注销户口吗 公民死亡的,应在一个月内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怎样制作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人死了去销户需要什么 死亡销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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