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临时办理时间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及时为公民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有权收回旧的居民身份证,但有特殊情况不能收回。 法律分析 最快当日。 最快当日可拿,最晚三日内也可拿到。 1、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为公民办理。 2、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有权收回旧的居民身份证,但是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收回的除外。 拓展延伸 身份证临时办理地点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是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证明。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能需要临时办理身份证。根据该法的规定,临时办理身份证的办理地点应当是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办地。 同时,《居民身份证法》还明确规定,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发放临时身份证。因此,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机关应当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民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临时身份证。 此外,《居民身份证法》还明确规定,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人像比对,确保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本人相符。这是为了保障临时身份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他人冒用或盗用他人身份证。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临时办理地点应当是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办地。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机关应当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民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临时身份证,并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人像比对,确保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本人相符。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冒用或盗用他人身份证。 结语 最快当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为公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请,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有权收回旧的居民身份证,但有特殊情况不能收回时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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