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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人 -遗产继承
释义
    法律分析: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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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