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郫都区申请低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成都申请低保标准的变更:中心城区居民低保标准从每月家庭平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其他区域低保标准仍为500元。同时,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和崇州市的低保标准从每月家庭平均收入450元提高至450元。城市低保按照重点倾斜一类、强化三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分类保障,其中“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再增加20%的补助,大 法律分析 成都申请低保标准的变更如下: 1. 成都中心城区居民的低保标准从每月家庭平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 2. 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和龙泉驿区的低保标准仍为500元。 3.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和崇州市的低保标准从每月家庭平均收入450元提高至450元。 二、分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按照重点倾斜一类、强化三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分类保障: 1.一类保障对象 (1)“三无人员”在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其本人在享受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大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家庭,其子女享受全额保障。 2.二类保障对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65周岁以上的老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2)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其本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三类保障对象 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应积极为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就业岗位,鼓励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劳动自救。对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两次拒绝就业介绍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成都低保申请条件/材料 1、办理条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材料 相关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延伸 低保是指生活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根据《成都市低保分类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如下: A级:低收入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财产在10万元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 B级:低收入家庭,收入在2000-4000元之间,财产在10-20万元之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0-4000元之间。 C级:低收入家庭,收入在4000-6000元之间,财产在20-30万元之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0-6000元之间。 享受低保的条件是:户籍在成都市,年满16周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低保分类保障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能力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不享受低保待遇。此外,低保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也会影响其低保资格。 综上所述,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应按照不同等级进行分类保障,享受相应的保障措施。同时,我们也要关注低保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成都申请低保标准的变更通知如下:成都中心城区居民的低保标准从每月家庭平均收入500元提高至550元,而其他地区的低保标准仍为500元。同时,对于城市低保分类保障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办理低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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