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低保在哪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2023 |
释义 | 成都低保的申请地点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自有产权房屋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或借住亲友房屋的产权证、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 法律分析 一、成都低保的申请地点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二、申请条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办理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在外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以及《离婚协议书》;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旨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户籍状况: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户籍,且在申请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家庭状况:申请人应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亲属关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符合申请标准。 3. 收入状况:申请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财产状况:申请人应无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用品和固定资产。 5. 住房状况: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条件。 6. 社会关系: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关系。 低保申请人在以上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低保金和其他救助措施。同时,申请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低保资金用于解决基本生活需求。 结语 成都低保的申请地点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条件包括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证明材料、租房居住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有离异的证明材料、《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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