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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成都市农村低保的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释义
    成都市农村低保的申请步骤包括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村(社区)居民委会民主评议,村(社区)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市)县民政局审批,村(社区)张榜公示,资金发放。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农村低保的申请步骤: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2、村(社区)居民委会民主评议。
    3、村(社区)张榜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村(社区)张榜公示。
    6、区(市)县民政局审批。
    7、村(社区)张榜公示。
    8、资金发放。
    二、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四、成都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低保法》规定,申请低保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3. 家庭无生活来源、无固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扶养、抚养人、赡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证明、家庭状况说明等。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低保金和其他救助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低保资格:
    1. 好吃懒做,拒绝劳动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劳动的;
    2. 违反道德规范,有不当行为或者有不良嗜好的;
    3. 财产或者收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4.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采取欺诈、虚报、伪造有关材料等手段,获取低保金的;
    5.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在享受低保期间,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参加劳动、接受教育等,以保障低保生活的稳定。同时,低保申请人有其他生活来源,如工资、奖金、存款、继承、接受赠与等,应当及时告知审核机关,以便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结语
    成都市农村低保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材料已经详细说明,成都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方法也已经解释。最后,提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向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以获得及时的低保资金支持。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03-02)\t第五十三条\t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社会保险法(2018-12-29)\t第二十条\t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03-02)\t第十三条\t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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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