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在子女结婚前购买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结婚后出钱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结婚后赠与子女,则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①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买了房屋,那么该出资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子女结婚后的配偶无关。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②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双方购买了房屋,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③如果子女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出钱购买房屋,应当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④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出钱为双方购买房屋,同时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该房屋属于子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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