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母帮还房贷应如何计算? |
释义 | 婚后父母帮助还房贷离婚后的计算方式及离婚财产划分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划分房产,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无比例则平均分配。如果父母出资比例超过子女,子女需偿还剩余房贷;反之,父母需偿还剩余房贷。父母名下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分割;夫妻名下共同财产需协商划分,协议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法律分析 一、关于婚后父母帮助还房贷离婚后的计算方式: 1. 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 2.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子女垫付首付购买住房的,离婚后该住房由子女和父母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3. 如果父母与子女双方没有实际出资比例,按照份额进行平均分配。 4. 如果父母出资比例超过子女,则子女需要偿还剩余的房贷。 5. 如果子女出资比例超过父母,则父母需要偿还剩余的房贷。 (1)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 (2)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且婚后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1、一方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得进行划分; 2、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协议划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关于婚后父母帮助还房贷的计算方式如下:如果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子女垫付首付购买住房,离婚后该住房将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实际出资比例,则按照份额进行平均分配。如果父母出资比例超过子女,子女需要偿还剩余的房贷;如果子女出资比例超过父母,父母需要偿还剩余的房贷。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可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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