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上可以更名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打算将购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变更,这是可以的。具体如下:1、预售登记前在这个阶段,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相对来说手续简单些。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需前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2、预售登记后如果变更后的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一、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买房交了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也要分情况。要看交定金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都是不可以退的。当然,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购房者则可以该约定有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现金; 4、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自身原因,而开发商并没有相关的隐瞒等情形,您只是单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据认购书中退房相关约定交纳违约金。若无约定,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二、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是 1、注意审查有效证书 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2、注意明确交房日期 开发商经常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于是,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3、注意空白条款 购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这个合同是统一版本的,因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空白的地方开发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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