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案件多久判完 |
释义 | 适用普通程序的轻伤案件,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判完。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审查起诉终结,决定起诉的进入法院审判。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一、逮捕多久才会判刑 逮捕要多长时间才能宣判:从逮捕到宣判至少要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审理受以下三个阶段的制约:刑事案件的审理受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案件审理要经过三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情节复杂、逾期不能终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情节复杂,逾期不能完成调查的,可以延长两个月;对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 二、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有多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两个月的,但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在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则也可以延长两个月。其中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异地羁押最长可以多少时间? 异地临时羁押最长不超过七个半月。被告人在刑事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的,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一个半月。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由案件进程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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