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朔州市行驶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朔州市如何申请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费用。申请机动车行驶证需要向朔州市车管所提交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并核发行驶证。行驶证办理资料包括注册登记申请书、车主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的来历凭证等,办理费用包括不同类型的反光号牌和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等费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法律分析 一、朔州市如何申请机动车行驶证? 1. 机动车所有人向朔州市车管所提交申请; 2. 上交相关材料; 3. 审核; 4. 缴费; 5. 审核通过并核发行驶证。 二、朔州市行驶证办理资料 1、注册登记申请书; 2、车主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的来历凭证(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4、属于国产机动车的,应当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进口机动车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朔州市行驶证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四、朔州市行驶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证是机动车行驶的证明,是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必要条件。而朔州市作为山西省的一个地级市,也对机动车行驶证的费用进行了规定。 根据朔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机动车行驶证收费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朔州市机动车行驶证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小型汽车和大型汽车的行驶证费用从300元/本调整至500元/本,中型汽车的行驶证费用从500元/本调整至800元/本。 此外,朔州市还规定了免收大型汽车和大型摩托车行驶证费用的范围,分别为行驶证上核载人数不超过9人,核定载货不超过3.5吨的汽车。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规定仅作为朔州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的具体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车型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朔州市机动车行驶证费用为:小型汽车和大型汽车500元/本,中型汽车800元/本。同时,大型汽车和大型摩托车可享受免收通行证费用的政策。 结语 朔州市申请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提交申请、上交相关材料、审核、缴费和审核通过并核发行驶证。办理资料包括注册登记申请书、车主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办理费用包括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五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条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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