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书; 3、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1、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赔付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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