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 |
释义 |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主要阐述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和结构,包括总论、根据、计算和证据四个部分。总论应阐明索赔权利,根据部分应包括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计算部分能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索赔,应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证据部分应包含与索赔事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承包人在提出索赔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建筑工程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会有所差异。但在报告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含总论、根据、计算和证据四个部分。(一)、总论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参照相关政策法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阐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关系到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绝不能马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二)、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参照相关政策法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阐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关系到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绝不能马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三)、计算部分 计算部分能够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索赔,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 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 (四)、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含了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对索赔证据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 1、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记忆和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电话记录;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现场施工日志;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等。 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财务报告;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因此对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不遗漏相关重要内容,保证工程索赔的成功。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1、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4)、(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结语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因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含总论、根据、计算和证据四个部分。在总论部分,应参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合同文件阐明自己的索赔权利。根据部分应包括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以及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能够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索赔,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证据部分包含了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在索赔的条件和程序方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承包人在索赔时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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