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在理赔时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但若保险事故确实发生,被保险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而针对本案,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由拒赔,需要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自证其不合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免责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有权通知保险人索赔,并应当提供与确定保险事故和保险金承担有关的证明材料。 3.《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核实,对属于赔偿范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 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医疗、护理、治疗记录等材料。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诊断报告等证明材料,来证明其多发性硬化症的确为保险事故,并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