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分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主体功能区、保障措施5部分。根据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的总体要求,规划的主要目标是: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提高;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一、海洋主体功能区基本原则。 1、陆海统筹。统筹海洋空间格局与陆域发展布局,统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2、尊重自然。树立敬畏海洋、保护海洋理念,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维护好海域、海岛、海岸线自然状况,保护好海洋生物多样性。 3、优化结构。按照经济发展、生态良好、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控制近岸海域开发强度和规模,推动深远海适度开发。 4、集约开发。提高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把握开发时序,统筹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临海工业区建设等开发活动,严格用海标准,控制用海规模。对区位优势明显、资源富集等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突出重点,实施点状开发。 二、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可分为 1、产业与城镇建设 2、农渔业生产 3、生态环境服务 三、海洋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 1、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 2、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提高。 3、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法律依据】: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自然规律,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