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复垦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土地复垦赔偿标准是多少?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以沛县为例:《沛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及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 整村或10亩以上连片退出,退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按每亩(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12万元执行;进城入镇购房(小产权房除外)的,按每亩15万元执行。零星退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由镇村先行组织实施,国土局予以备案,待连片10亩以上后,再按程序申报。对违法占地建设的住宅、小产权房、工业用地不予补偿。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开办工矿企业的退出后的补偿资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沛委发〔2014〕32号实施之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按照当时标准支付土地补偿款的,退出后的补偿资金归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单位)人所有。第六条 退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退出集体建设用地申请表;(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材料;(三)家庭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四)现有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的意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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