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必须本人住吗 |
释义 | 国家政策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廉租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照市场价格补缴从事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管理档案,并罚款1000元,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承租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廉租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廉租房仅限本人居住,在本人居住下,亲属共同居住不属于转借,但是如果承租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居住都属于转借转租行为,属于违反公租房合同规定,违反廉租房相关规定的可依法予以清退。 一、租赁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两个问题如下: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2、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3、将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的;4、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以及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二、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合同期限。 二、公租房满5年就不让住了吗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它的特点为,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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