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盖房子有哪些变化? |
释义 |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规划,不得占用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在土地紧缺地区,可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有住所。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农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允许农村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拓展延伸 盖房子的新趋势和发展方向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盖房子的新趋势和发展方向也在不断演变。一方面,可持续建筑成为主流,注重环保和能源效率。使用可再生材料、节能设备和智能控制系统,以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另一方面,智能化建筑的兴起,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远程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提升居住舒适度和便利性。此外,人性化设计也备受关注,如无障碍设施、多功能空间和绿色景观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同时,城市化进程加快,垂直建筑和集群建设成为发展趋势,以节约土地资源和提高城市密度。综上所述,盖房子的新趋势和发展方向包括可持续建筑、智能化建筑、人性化设计和城市化发展。 结语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占用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土地资源紧缺地区,政府可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有所居。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应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住宅用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允许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未来盖房子的趋势包括可持续建筑、智能化建筑、人性化设计和城市化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条 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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