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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程序
释义
    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程序: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
    交通死亡事故处理程序
    1.当事人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2.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
    3.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4.作出责任认定。
    5.进行赔偿调解,构成犯罪的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程序流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持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告;如果有人员伤亡,他们应该立即被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路段荒凉或没有车辆经过,否则尽量不要移动事故车辆。2.现场处理和调查到达现场后,交警部门将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存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讯问笔录;如果网站不具备制作查询笔录的条件,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查询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时扣留事故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正常情况下,对于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的调查人员不需要到现场进行调查。3.检查和评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规定,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尸检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委托进行。4.认定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证明应在生产后三天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5.索赔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程序规定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出现交通事故死亡处理程序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死亡后续处理程序,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1、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应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责任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2、索赔对象:事故责任人、责任车主及保险公司。3、索赔方式: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既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或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等待刑事立案而直接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二者区别在于,前者不必另行缴纳诉讼费,比较省钱,但可能耗时较长;而后者需要按照诉讼标的额缴纳诉讼费,但用时短,更便捷。4、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申请领取工亡待遇。如果该事故发生在受害人履行工作职务的过程中,受害人家属除有权向侵权责任人索赔之外,还可以向受害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工亡认定,待认定为工亡后依法领取工亡待遇。(除了医疗费用部分的金额之外,侵权赔偿和工亡待遇原则上二者应当可以同时获取。但是,司法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有些法院是不支持受害人家属获得双倍补偿的)5、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一般为:责任方车主,责任方司机。如车辆已投保险,一般应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6、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法院为刑事案件受理法院。如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7、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为:工伤保险机构。如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该部分费用由单位承担。如工伤保险行政机构不予认定工亡或认定工亡后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家属可以社保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8、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医疗及救护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9、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10、死亡补偿金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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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