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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吗?
释义
    在分居期间,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夫妻一方的正常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无明确
    一、分居期间个人债务可否夫妻共同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分居期间,债务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分居期间一方恶意借款怎么算
    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人个人进行偿还即可。
    分居期间一方恶意借款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三、分居期间后的房租谁承担
    分居期间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认定标准(1)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常见种类(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因为由法定义务的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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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