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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证掉了怎么给孩子上户
释义
    结婚证丢失后,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孩子的户口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1、结婚证丢失的话可以去申请补办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去补办。
    2、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至于孩子的户口应当在其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手续?
    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确保您已经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公安机关会进行核实和审核,包括父母身份的真实性、孩子的出生情况等。最后,等待一段时间后,您将会收到孩子的户口本。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结语
    结婚证丢失可前往婚姻登记处补办,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孩子户口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办理孩子户口需准备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前往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填写表格、提交材料,经核实审核后,等待户口本领取。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政策文件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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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