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在 批准清明节列入第1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释义 | 2006年 “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清明节列入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全国因各地因地域不同而又存在着习俗内容上或细节上的差异,各地节日活动虽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共同基本礼俗主题。每逢清明时节,人们无论身处何方,都会回乡参加祭祖活动,缅怀祖先。清明礼俗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人文精神。在祖先祭祀仪式中慎终追远,在踏青郊游中享受春天乐趣,文化传承与身心调适是清明礼俗文化的重要功能。 清明节,2008年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 清明节(别称:踏青节,英文名:TombSweepingDay)是中国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交节时间在公历4月5日前后。国人自古就有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礼俗观念,因此在清明时节逐渐形成春祭的传统。每年一到清明节,很多地方都会以不同的形式,举行各式各样的纪念活动来缅怀革命先辈,纪念战斗英雄。 民间有踏青郊游、扫墓祭祖等风俗。清明节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除了中国,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也过清明节,比如越南、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00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申报的清明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法律依据】: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更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清明、端午、中秋定为法定假日,清明、端午、中秋当日放假一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