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年。居住证的有效期就是一年,如果在居住地想要持续居住的就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如果预期在进行签注手续的话,居住证的功能就不生效了了。但是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就能够恢复居住证的使用功能,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