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包括以下内容: 1、一方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一方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 4、一方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