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如果有人员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如果有人员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可能会导致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如果有人员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工程责任人应当及时安排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施工特点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和组织作业活动,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和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作业活动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及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特点、工种要求和从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年龄、技能等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卫生意识和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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