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葬费一般应当按照受害人所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但我国社保条例并未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制定发放标准。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只对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标准做出了规定,按照职工平均月工资的六倍发放。但是关于退休去世职工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主决定。像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通常会按照三倍以上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