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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部自首的处理方式
释义
    主动投案人根据涉嫌违纪程度的轻重,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轻微情节可批评教育后离开;轻度情节需进一步核实,可安排“走读式”谈话后离开;严重情节存在安全风险不宜离开,需采取留置措施。
    法律分析
    第一,主动投案人交代的涉嫌违纪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可能给予从轻处分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由其自行离开。
    第二,主动投案人交代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但情节较轻,主动投案人离开后不至于发生逃跑、自杀、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的,安排进行“走读式”谈话。
    第三,主动投案人交代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严重,存在安全等风险不适宜离开的,应当采取留置措施。
    拓展延伸
    干部自首的法律规定与处理实践
    干部自首是指干部主动向党和国家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干部自首可以减轻或免除相应的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免罪。对于干部自首的处理实践,一方面要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既要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又要通过教育挽救干部,引导其重新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自首行为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促进干部自首的积极性,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结语
    干部自首是一种积极向党和国家机关投案自首的行为,对于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需要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进行批评教育后由其自行离开;对于情节较轻的,可安排进行谈话;对于情节严重且存在安全风险的,应采取留置措施。干部自首的处理既要依法依规,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也要注重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引导干部重新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制定快速采取留置措施的工作预案,需要尽快对主动投案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的,承办部门应当立即办理立案、留置相关手续。情况紧急的,可以先以电话、内网邮件、传真等方式报批后采取留置措施,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正式书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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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