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过期了,需要及时带起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续期就可以了。 一、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三、居住证申领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综上所述,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