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但是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如房屋的质量问题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生活等情形,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