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研究确定禁毒工作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禁毒工作; (二)协调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门有关禁毒工作的重大问题,按照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检查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禁毒工作的规划和执行情况; (四)在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指导下,负责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及其他国际禁毒机构的联系,代表政府进行禁毒国际合作; (五)研究有关禁毒工作的人力、财力、装备的统筹安排,促进改善禁毒执法部门的工作条件 (六)负责向国务院报告禁毒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