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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修施工中发生意外责任归属问题
释义
    房屋装修中的责任分配及误工费赔偿标准:雇主承担装修过程中雇员受损的责任,同时可以向有过错的雇员追偿;依据《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误工费根据受伤者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近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一、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事故谁负责
    1、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
    (1)雇员因房屋装修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雇员因房屋装修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追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结论如下:
    一、房屋装修过程中出现事故,一般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因装修受损,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雇员因装修损害他人,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并可向有过失的雇员追偿。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165条、1167条和1192条。
    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根据最近3年平均收入或参照当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四十四条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的相遇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建设工程双方按照下列原则协商处理,并为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
    (一)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或者已建成的建设工程;
    (二)同时开工的建设工程,后批准的建设工程服从先批准的建设工程。
    依照前款规定,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安全防护要求;需要先开工、已建成或者先批准的建设工程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后开工或者后批准的建设工程一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建设工程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指派专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对方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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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