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和解应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和解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和解的患方主体要具备的条件。 若是患者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和解;若患者本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和解;若患者死亡,由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和解。 (二)参加和解的医方要具备的条件。 如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调解,则代表医院的行为,其和解行为合法有效。如其他医院人员参加和解原则上应有医院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协议书上盖上医院公章。最好是医院领导会议上明确医疗纠纷的医院和解人和和解金额的权限,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认定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认定须具备的条件有:(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医疗事故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三、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四、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责任构成: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医疗事故认定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法性;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客观要件是该过失行为给患者人身造成了损害。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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