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头担保无效。根据《民法典》,保证人需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范围和期限,否则无效。但若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则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来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书面保证合同应明确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如果在主合同中写明了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那么这也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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