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4、落实好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准确和权威性,人民群众需要从政府信息公开中获得相关信息,如果不具备权威性,一方面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本级政府的权威性,不利于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的执行和完善。另外,政府信息公开还应当注意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