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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释义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监外执行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比监外执行小。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为条件,缓刑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缓刑有考验期,监外执行没有考验期。一旦不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执行的场所不同。只有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一、判1年缓刑1年要坐牢吗
    判1年缓刑1年一般不用坐牢。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意思是指对被法院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如果在缓期一年中没有违法乱纪,缓期一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但是如果不遵守缓刑规定,或者有漏罪或者新罪的,会取消缓刑,实行收监执行。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只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缓刑条件如下: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缓刑两年还用坐牢吗
    缓刑期间不需要收监服刑,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的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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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8: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