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或者国家利益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民法典》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6、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