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固原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二、固原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节选)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第二章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固原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申请书 2.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所需的机构编制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