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取逾期债务,即债权人自己解决纠纷。这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恢复被侵权人利益的形式。债务人的债务纠纷广泛应用于公民自然人债务关系、债务事实债务关系不明确、债务状况变化或债务人债务关系缺失等,只要证据充分,形成证据链,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可以确定。法院判案看的就是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