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7年浙江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该通知规定,杭州市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到2010元,非全日制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4元/小时,但临安区除外。各县区根据本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研究确定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