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认为需要公证的,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不需要就不办理。另外,在办理店铺转让过程中,需要提醒的是,转让人在转让后如果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要到工商局将自己的营业执照办理注销;要是再到其他地方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如果将营业执照一起转给受让人的话,以后这个店与他人发生纠纷的,依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