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通丢失快递理赔方式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延误:快件未按约定或承诺的时效送达的,免除相应的快递服务费用; 2、损毁或遗失: 物品价值在500元(含)以内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物品价值高于500元的,保价快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未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500元/票; 法律依据: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第八条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第九条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