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 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 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为不定时会有新的政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七)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七)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条 职工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知受委托银行即时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