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拥有的在债务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上的权利。抵押权人需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的抵押权。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 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 2. 对担保物进行鉴定、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抵押范围和质量; 3.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措施; 4. 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实现抵押物权利或其他救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事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债务人的交易习惯或者交易性质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抵押人未尽到通知义务或者通知后抵押权人未及时对担保物进行查验、鉴定,致使抵押权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抵押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催告履行债务;可以要求查验财产状况,并有权接受担保物的移交、保管和处理;可以提出关于在限期内实现抵押物权利、索赔、拍卖担保物等事项的要求,并有权参加、甚至组织拍卖。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抵押权人因抵押物的变现而获得的收益,抵押人履行债务所得到的财产,与原始债权的债权人按照各自的权益份额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