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查封二年自动解封。二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封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措施的,查封措施自动失效。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