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无房产证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不一定无效,需要看买卖协议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一,是买方或者卖方使用了欺诈、胁迫手段来订立合同,同时合同内容侵害了国家利益;第二,要求协议其实是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签订,目的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第三,情况是该协议从形式看虽然是房屋买卖,但实质上是为了达成其他的非法目的,例如目前的部分“套路贷”操作中,放贷人可能要求借款人签署类似的买卖协议来掩盖其取得违法高利的目的。第四,是买卖协议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是合同具体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述五项是判断合同效力的条件,符合其中任何一条,合同都无效,同理,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不存在上述五项情形,也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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