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辩护和代理的区别 |
释义 |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辩护和代理的区别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1、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3、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4、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1、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3、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4、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1、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3、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4、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辩护与代理、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辩护与代理的区别是:1、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3、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4、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怎么区别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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