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过户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应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过户,如果夫妻共有的房产以一方名义登记,需由夫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解除婚姻关系后的房产过户,需提供离婚证书和财产分割协议,可由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 法律分析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夫妻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共同财产转移的意愿。然后,他们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如房产证、财产清单等。接下来,他们需要委托律师起草转移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完成协议后,夫妻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房产局、土地局等。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夫妻需要提供完整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最后,待过户手续完成,夫妻共同财产正式转移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转移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完成转移。 结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需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夫妻共有的以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应由夫妻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解除婚姻关系导致的房产过户,需提供离婚证书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或凭法律文书办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需达成意见、准备文件、委托律师起草协议,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程序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完成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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